成都市金牛区2023年秋季“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230名)
为满足区域教育发展需要,成都市金牛区2023年秋季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23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一、金牛教育简介
金牛区秉承“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的理念,合力推进“建教育强区、办品牌教育”工作进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教育强区,基本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终身教育的“全生命周期”教育服务体系。全区共有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9所、成都市一级幼儿园19所,成都市学前教育集团1个,成都市二级以上优质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84%;四川省新成长型学校1所、成都市义务教育示范学校3所、成都市新优质学校24所、成都市义务教育优质名校教育集团4个,义务教育优质学校覆盖率达92.05%;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4所,2022年获评区(市)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优秀等级,连续11年获评成都市普高综合评估优秀等级;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高中1所、成都市计算机专业职教集团1个。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2024年毕业公费师范生。
2.全国普通高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2023(未就业)、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注: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按规定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本科生(国家公费师范生),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共计23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地点按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教育专场安排。
2.现场审核简历和面谈。考核组分学科接收考生个人简历、报名申请表、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并面谈。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表达能力、职业气质、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综合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递补对象。
2.面试比例。简历和现场面谈择优选择的面试人数为招聘学科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个别学科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3.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不接听电话者、不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双选。
根据招聘学科岗位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双选对象;若双选有放弃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递补。未招满名额用于下一场次招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双选结果,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前,再次审核基本条件,有不符合的规定条件的,不得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区教育局将进行逐一查核,并根据查核情况依法依规处理。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完成以上程序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按要求报到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为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应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7791242。
七、咨询电话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7798975。
附件1.成都市金牛区2023年秋季“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成都市金牛区2023年秋季“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