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认真遵照执行。(记者辛闻)
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有针对性地做好2020年农民工和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就业
1.对接企业需求促进就近就业。大力开发企业就业岗位,全市各类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2万个。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用工需求,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专项招聘会,分区分批组织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利用地域资源促进灵活就业。支持各类生产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企业等开发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岗位,吸纳农民工灵活就业。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引导农民工和大学生依托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网约车、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领域多元化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加强劳务协作促进外出就业。对有意愿赴省内市外务工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当地企业招聘活动。对有意愿赴外省务工人员,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支持全市50余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出就业,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增加人才岗位,吸纳就业
1.实施招硕引博计划。全市企事业单位计划招硕引博575人,其中,事业单位366人、企业209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引进企业急需人才。组织企业引进我市急需的机械、电气、土木工程、材料、环境化工、生物医药等专业人才1882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9人。(1)卫生系统招聘419人,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75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244人。(2)教育系统招聘700人,其中,高职教师8人、高中阶段教师73人(含中职教师5人)、义务段教师473人(含农村义务段教师424人)、幼儿园教师146人。(3)其他事业单位招聘22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4. 招录一批公务员。鼓励引导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255人,纳入全省公务员统一考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增加“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全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计划增至100人,选派到基层单位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招聘一批村(社区)工作人员。全市计划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7.扩大实习见习规模。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11000个,接收就业见习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
适度增加公益性岗位和用工额度,2020年新增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用工额度100个以上,对就业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大学生优先予以安置。(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四、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1.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企业吸纳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的,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按规定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70%返还失业保险费。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疫情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荆门辖区企业,按在岗并参保员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全面落实阶段性免征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负政策,实施延期缴纳、困难企业缓缴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支持农民工和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对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返乡务工人员1000元/人、专科生2000元/人、本科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鼓励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体验园、农村电商等项目,对到农村创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的创业主体,吸纳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人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5万元、10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年的租房补贴。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规定落实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安家费,服务期满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4.支持人才引进。对在荆工作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给予硕士2万元、博士8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纳税实体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对在荆实习实训大学生,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实训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每吸纳1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5.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大学生等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经评审后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保监分局等)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
招硕引博、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荆门市委组织部黄健,0724-2372010 15972627999)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荆门市人社局张红秀,0724-2332968 13797920067)
就业创业政策(荆门市人社局全本艳,0724-2380531 1359797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