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2020年上半年“绿色通道”网络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北海市海城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海城教育跨越式发展。北海市海城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国内“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开展网络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
本次招聘从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链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宣传视频https://v.qq.com/x/page/u0933ug8iiw.html)。
二、招聘岗位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岗位26个(详见附件2,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招聘岗位计划可适当进行调整)。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纪录;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学位。
(五)具有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要求。目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应聘,但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发证时间受疫情影响延误,以国家规定的发证时间为准)。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信息在广西北海市人才网、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就业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北海市海城区“绿色通道”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3),将报名表、简历等相关证明(往届生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发至邮箱bh2039476@126.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姓名+学历。
(三)资格审查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考试
1.面试。面试采取网络在线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官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提前1天准备面试设备,确保面试正常进行(网络畅通、固定并调试好镜头角度、采光等,务必让考官能清晰看到自己面试时的全身画面),面试开始时,须向考官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本科毕业生(除公费师范生)须参加笔试,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本科毕业生(除公费师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五)考察和体检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办理聘用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区域内流动。跨区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本次招聘人员可提供周转住房(其中“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网络招聘考试纪律
1.面试过程中,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拟聘资格。
八、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5107792133、0779-2039476
谭老师13197792468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52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编:536000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