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20年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新任教师4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7.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明溪县在编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3月16日-3月22日为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二)注意事项
1.应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者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研究生学历对应的学位。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招聘使用最新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须在2020年3月16日(含3月16日,下同)前取得(其中:①2020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2020年3月16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等有效证件视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下同。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延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请于笔试后5日内将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视为不作加分处理。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县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待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不再作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查及面试时间。面试资格复查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连同进入面试人选一并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届时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报考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还未办理者,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相应材料,报考语文岗位的还应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1.教师招聘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招聘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招聘总成绩=(省笔试百分制成绩+规定加分)×50%+面试百分制成绩×50%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岗位另加专项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明溪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未配合县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选岗
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同一招聘专业若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县教育主管部门将先根据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具体用人岗位,再由应聘者公开选择岗位。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新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否则,其人事档案五年内不予转递。若乙方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转递。
(四)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对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届时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教师招聘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883861)。
八、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
0598-8759901(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8-2813676(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方案由明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编办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