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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实验学校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0-03-17 23:12:12 点击:

汕头市实验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实验学校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省首批安全文明校园、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外语教研示范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现有高中教学班42个,学生2000余人。学校师资实力强,教师敬业爱生、业务精良。拥有省市优秀教师、名班主任多名。学校将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凸显“实验”特性,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办成汕头富有特色的示范高中!

二、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实验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和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二)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三)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

五、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紧缺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设置特设岗位,专门用于引进硕士研究生,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工作3年后可聘用至中级岗位。

(二)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六、招聘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stsybgs@126.com。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开始至2020年5月31日。

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如下材料(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等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4)本人简历,主要包括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应聘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应聘。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专业后面括号中注明的学科名称,可对应《岗位表》中招聘相应岗位进行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ー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汕头市实验学校另行通知。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方式:说课。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30日,根据防疫情况,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由汕头市实验学校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

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汕头市实验学校另行通知。

3.体检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硕士研究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八、招聘纪律规定和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招聘公平公正。由汕头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实施监督。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有关网址、微信公众号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stssyxx)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930653(汕头市实验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8837652(汕头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汕头市实验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6日

汕头市实验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附件下载.zip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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