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轨交通学校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郑州城轨交通学校是由郑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纳入全省统招计划的一所高质量成员学校,是全球领先的中等、高等职业教育集团--中国教育集团的成员学校,专业培养轨道交通类、汽车类、计算机软件类、人工智能类人才。学校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新村产业园区,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学校发展势头强劲,管理规范,人才培养质量高。学校占地面积635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在校学生20000余人。作为中原地区专业的技能人才培养学校,我校已建成了能满足学生专业技能需求的多个实训实验中心。学校设有管理学院、轨道工程学院、智能与汽车工程学院,城轨交通学院、高中部、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学生在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六化养成教育,即:学生士兵化、校园军营化、生活制度化、举止文明化、行为规范化、学习职业化。
郑州城轨交通学校的办学定位为“四高一视野”,即办一所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动、高水平发展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校,成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职业院校、将为立志成才的莘莘学子搭建施展才华的广阔平台。
二、领导关怀
2023年4月22日,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同志一行莅临我校视察指导,对我校紧跟职业教育政策,立足多元化办学,打造高质量教育品牌和特色升学给予了肯定,并对我校智能工程学院、供电实训室、地铁实训室、信号实训室、城轨学院站、综合运动场等实训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我校的办学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
三、校园风采
四、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1、高中部:语文、数学、英语、地理老师各2名
2、中专部、基础教学部:语文、数学、英语(可兼职)老师各4名
3、城轨交通学院大专部: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供电专业老师各2名
4、信息化中心:干事1名
(二)招聘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考虑;
2、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基础理论和实践知识扎实;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愿意从事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岗位;
4、有教学经验和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遵守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
4、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经验、指导或参加过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及有相应技能等级证者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办法
1、高中教师招聘办法
(1)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微信通知。
考试方式:试讲(50%)+笔试(50%)或实践考试(50%)(专业岗位)。
(2)录用:按总分成绩从高至低录用,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
(3)面试总成绩分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若末位并列,则根据学历高低、技能等级证层级确定排名顺序),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录用名单。
2、城轨中专部基础教学部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招聘办法
筛选简历----电话通知试讲时间----试讲面试----告知结果----通知入职
3、城轨学校大专部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供电专业课老师招聘办法
筛选简历----电话通知试讲时间----试讲面试----告知结果----通知入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3、报名地点:郑州城轨交通学校人事处或将报名表投入邮箱:chengguirenshichu@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4、联系电话:0371-5656 8561(办公室)、15238690558(朱老师)
5、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者携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相关荣誉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郑州城轨交通学校人事处报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新村产业园区(龙湖大学城南,107国道东侧)。
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以上证件如果没有的部分可以不提供。
七、录用及待遇
1、录用:学校按面试总成绩择优录用,录用后从2024年2月(具体时间另外通知)开始上班,具体时间根据人事处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待遇:年综合收入5-15万元,具体以《郑州城轨交通学校高中部薪酬方案》、《郑州城轨交通学校薪酬方案》为准。特殊技术人员待遇面议。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职称晋升、专业提升的成长环境,为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提供午餐餐补,并有职工宿舍、班车等便利条件,享受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假期。在享受学校相关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郑州市“智汇郑州”人才优惠政策。
八、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监督电话为:0371-5656 8561
2、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