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学院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全国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五)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2月19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4年日照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scabc@126.com,邮件标题为“专业名称+姓名”。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633-2910020)确认。
相关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形式反馈。按照通过资格初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先进行资格复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然后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未尽事宜,由日照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2910020
电子邮箱:rscabc@126.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临沂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