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招聘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8〕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招聘教师。
一、教师招聘计划
(一)玛纳斯县自主招聘特岗教师岗位(33名)
1.初中教师(7名):汉语文3名,英语2名,历史1名,信息技术1名。
2.小学教师(14名):汉语文7名,数学5名,体育2名。
3.学前教育教师(12名)。
(二)玛纳斯县事业单位编外同工同酬教师岗位
1.初中教师(16名):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5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计算机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2.小学教师(86名)。
(1)县城小学教师(38名):语文12名、数学11名、英语2名、体育8名、音乐1名、 美术2名、科学1名、综合实践活动1名。
(2)乡镇小学教师(48名):语文21名、数学19名、英语1名、计算机2名、音乐3名、美术1名、科学1名。
3.幼儿园教师(76名):县城幼儿园教师42名,乡镇幼儿园教师3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4月10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地院校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户籍可以是新疆或内地户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乡镇幼儿园招聘人员为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或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县城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8年7月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毕业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前。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疆外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提前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执行。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受表彰情况)、《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面试。由招聘小组结合实际现场组织面试,被录取教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幼教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4.招聘结束后,后续工作如体检、政审、培训等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四、教师政策及待遇
(一)特岗教师待遇
1.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与当地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学前、义务阶段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二)玛纳斯县事业单位编外同工同酬教师待遇
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外同工同酬方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列入县财政统发,解决住宿。
五、相关事项
未尽事宜由玛纳斯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0994-6689063 18096828689
电子邮箱:468185416@qq.com
附件:2018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