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第四中学招聘简章(免费师范生)
学校简介:
屯溪四中 创建于1973年,原址位于市中心城区延安路上,2011年顺利通过市标准化学校验收,2015年8月整体搬迁至率水路原屯溪一中校区。目前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不含老一中教师宿舍区),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配备有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录播教室、高清考务平台、艺术学科功能教室、4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图书馆现有藏书4.3万余册。
学校现有36个教学班,1800余名学生,教职员工117人,在编教师113人,含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学历96人;高级教师21人,一级教师6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坛新星2人,市“名 师”5人、“学科带头人”5人、市级骨干教师7人,市级优秀教师2人,市级教坛新星6人,市级模范教师1人,市级最美教师2人,市级优秀班主任3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先进个人1人,市级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1人。
学校秉承“尚德 启智 健身 笃行”的校训和“爱满天下 乐育英才”的教育理念,荣获首届“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全国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健康促进区健康学校”“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省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实训基地”“省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项目研究实验学校”“黄山市文明校园”“黄山市平安校园”“黄山市绿色校园”“黄山市双拥模范单位”等称号。
岗位职责:
规划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承担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作团体或个别的心理辅导;
指导和培训教师,提高其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根据学校的实际和需要,逐步建立心理偏差学生的心理档案;
协助政教处开展“学习型家庭”活动,为家长提供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和培训;
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科研工作;
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学专业毕业;
3.初中及以上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4.30周岁以下;
5.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良好的人际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责任心;
6.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
福利待遇:
薪酬体系: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奖励性绩效;
福利体系:五险二金、员工培训,带薪寒暑假,年度体检等。
专业和岗位需求:
岗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公费师范生),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专业:本科:心理学类;研究生:心理学(一级学科)、应用心理(一级学科)、心理健康教育;
学历:本科及以上;
年龄:30周岁以下。
联系方式:
黄山市屯溪第四中学,黄老师,0559-2538656,124008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