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适应高考新改革要求,逐步消除大班额问题,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灵山县2024年计划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468名,其中高中教师89名,初中教师97名,小学教师98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8名、幼儿园教师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毕业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中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小学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其他非语文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2022年、2023年毕业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3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流程
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等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流程: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时间→组织毕业生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宣讲→资格审查→依次进行考试→宣布签约人选→双方签订协议→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教师分专场进行,每个专场的招聘时间及岗位计划表提前2天在高校官网或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专场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当天上午11点,逾时不再受理报名。
四、考试
乡镇学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县城学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时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赋分100分。
2.笔试时间: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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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考试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试教+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试教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确定签约人选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协议书。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二)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l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和调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八、联系方式
(一)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7-6428351、6428848,联系人:劳展琛、陈锦艺。
(二)监督电话: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7-6886286。
附件1:2024年灵山县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灵山县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时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