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补足配齐建强我市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东兴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培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2021修订)》(东办发〔2022〕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赴高校引进教育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教育专业人才引进共设城区中学教师岗位13个,计划引进教师30名,详见附件《东兴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教育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愿意在东兴市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且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
4.所学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名(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东兴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教育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专场时间、地点
(一)广西师范大学专场
招聘单位:东兴市东兴中学(高级中学)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17日18时。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00-9:40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10:3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楼宣讲大厅(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二)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招聘单位:东兴市第三中学(初级中学)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19日18时。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9:10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10:3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文理综合文楼114报告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教育专业人才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方式进行,面向符合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教师。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东兴市赴高校引进教师专业人才报名二维码”上传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报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应聘人员,必须上传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报名结果以邮箱回复或电话通知为准。
(东兴市赴高校引进教育专业人才报名二维码)
(二)笔试
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免笔试。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材料参加笔试。若引进人才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开考比例,按照引进人才岗位计划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数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引进人才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现场工作组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若引进人才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评其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规定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引进人才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按照引进人才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四份,组织、人社、用人单位、应聘者各存一份)。
五、其他相关程序
(一)体检和考察
对意向人选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规定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意向人选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应于公示期满后7天内到单位报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770—7681247、监督电话:0770—7683609。
附件1:东兴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教育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东兴市2024年赴高校引进教育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