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天心教育品牌,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特教师10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2.招聘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取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教育系统。
4.招聘录取人员进入我区后,可以一事一议,尽可能帮助解决相关困难。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中学名优特教师岗位:65名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心理 |
信息 |
合计 |
高中 |
1 |
1 |
1 |
3 | |||||||||||
初中 |
11 |
12 |
11 |
3 |
1 |
3 |
4 |
3 |
3 |
2 |
3 |
2 |
2 |
2 |
62 |
(二)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35名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心理 |
合计 |
小学 |
17 |
11 |
2 |
3 |
2 |
35 |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中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担任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2024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中学教师经历不可用于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一致教学(或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注:截至2024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3.年龄:
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
(1)应聘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者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应聘高中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应聘语文、英语、音乐,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专业或学科:中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的报考者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上的所教学科这三项中,至少有一项的学科(或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三)岗位条件(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的荣誉称号或获奖等均需为应聘者担任教师以后获得,只需符合岗位条件1-9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1.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或省级芙蓉教学名师称号。
2.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
3.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
4.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工作坊)首席名师或主持人;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名师。
5.近十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断教学等教学大赛(仅限赛课类)地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6.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
(1)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教师(含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或经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2)近六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教学大赛(仅限赛课类)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7.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教育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学科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8.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9.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面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简称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xin.gov.cn )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4月2日17:00,共四天(暂定,如有时间变动,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报名网址:http://jszp.txzhijiao.com/
3.填报信息:
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电子件:
①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要求提供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④《教师资格证书》(如持有多张教师资格证书的,均需提供);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职称证;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使用本招聘简章附件2的模板;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经历方能认可);⑧符合名优特岗位条件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
5.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或因个人原因报错岗位、资料上传不完整、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我局的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于2024年3月30 日9:00至4月3日17: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者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未在规定期内修正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数须达到2:1的竞争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考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将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指标调剂至报名人数较多或学校需求量较大的岗位。
(四)报名缴费
1、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根据报名网站提示要求进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00- 4月12日17:00。考试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逾期不能进行补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考,所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负责。考生缴费完成后不能参考的,考务费均不予退还。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长沙市天心区轻院路118号天心区教育局6楼60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9:00-16:00)。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再办理,因逾期影响报考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所有已缴费考生请于4月15日14:00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如有缴费状态不符合或存在其他缴费问题的,请于4月16日17:00前电话咨询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731-81830084。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完成的报考者均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面谈,准考证打印时间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请考生及时查询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并按准考证上的考点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面谈。未打印准考证或考试当天不能出具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谈
1.时间:待定(详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地点:见准考证。
3.面谈总分为100分,具体要求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中公告,面谈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确定试教入围人数: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个,比例为1:5。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个,比例为1:4。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为3-5个,比例为1:3。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为6个及以上,比例为1:2。
5.根据岗位入围试教的人数,按面谈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试教人选,如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试教。
6.入围试教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以下简称“试教”)
1.试教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于试教之前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试教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资格,且不再递补。
2.试教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教师招聘的下一环节。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谈成绩×40%+试教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4.具备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教师职称者,应聘名优特教师岗位可选择免试教,如果选择免试教,面谈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5.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排序(下同)。
6.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八)体检
1.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2.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实施,并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入职要求的检测。体检和相关检测费用自理。
3.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时间:待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3.通过函调或实地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核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岗位条件),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核时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复核时如资料不符,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联系电话和信息发布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0731-81830083、8183008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1830105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监督审计室
信息发布查询网址:www.tianxin.gov.cn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其他
1.如招聘岗位在面谈、试教、体检、考察各环节后出现空缺,则将空缺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入围人数较多或学校需求量较大的岗位。
2.面谈和试教参考人数均应达到有效竞争比例(1:2),如未达到有效竞争比例,则该岗位考生的面谈、试教各项得分均应达到本堂考试的平均分(含平均分);如果未达到平均分(含平均分),则取消应聘资格。
3.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4.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天心区教师招聘诚信库,取消录取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天心区教师招聘考试。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明短信、电话及培训广告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本简章提供的信息发布查询网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为准。
6.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服从天心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不服从安排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天心区教育局负责。
附件: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