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新时代教研队伍建设,实现专兼职教研力量融合、促进教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配齐配足市级专、兼职教研员,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组研究,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64名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勤绩兼顾原则;
(二)坚持教研并重、突出能力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好中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兼职学科教研员64名
高中24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各2名,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或书法、通用技术、心理健康、生涯规划各1名
初中24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各2名,体育、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或书法、心理健康、生涯规划各1名
小学11名:语文、数学各2名,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劳动教育、体育、音乐、美术各1名
特教1名
幼教2名
科研2名
三、选聘范围
许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指导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深入基层调研指导。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工作能力,乐于教育教研工作,热心学科教学研究分会工作(公益),经常利用“学科教研微信群”等方式交流与解答教师们提出的问题。
5.具有熟练的Word编排与制图、PowerPoint制作和Excel基本数据处理能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
6.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7.教学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具有8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具备与选聘岗位及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优秀教师可担任本学段或低学段本学科教研员,原则上不允许低学段进入高学段担任教研员。
(二)任职条件
1.专业能力:学科基本功精熟,具有系统的教学论和课程论的相关知识,熟悉课标要求,精通教材内容。专业技能熟练、扎实,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改革指导能力。
2.教研能力: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艺术作品,或出版过专著、承担过市级以上课题的。
3.教学能力: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科研先进个人),在优质课、学科基本功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4.引领能力: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29日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和“许昌市教科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聘公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发送网络通告等形式宣传发动教师积极参加选聘。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日18:00,过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电子邮箱(xcjyszw@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报名岗位+所在单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2024年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申报表》(附件1);
(2)《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清单》(附件2);
(3)师德师风证明(附件3);
(4)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5)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及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八年来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业绩、荣誉(限市级及以上)或其他材料。
以上第(1)项须提供电子文档和签字后的扫描件,第(2)项提供电子文档,3-6项提供PDF格式原件扫描文件。因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学校要对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把关,对存在问题的教师不予推荐。
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并通过“许昌市教科研”微信公众号公布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
(四)专家评审
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按本公告中的选聘原则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推选出兼职教研员拟聘人员。
(五)人选公示
许昌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最终人选由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专家评审情况,经过综合研判,从专家推选出的拟聘人员中确定。并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和“许昌市教科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正式颁发兼职教研员聘书,从聘任之日起履行职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由许昌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参与,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导,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74-2983550
监督电话:0374-2699832、0374-2699965
六、主要职责
(一)教学研究
1.积极开展教法和学法研究,协助专职教研员紧紧围绕各学段工作做好全市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教学指导和学科备考推进等工作,开展观摩课、研究课及示范课等活动。
2.加强考试研究。协助专职教研员做好试题的命制和质量分析,科学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
(二)教学指导
1.兼职教研员每学年执教示范课、观摩课引领青年教师,协助专职教研员听、评课指导青年教师。
2.协助专职教研员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定期举办区域教学研讨交流会,探索教学方法与策略。
(三)教师培训
协助专职教研员做好教师相关培训任务。
(四)课题研究
承担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安排的课题实验与研究。
(五)承担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管理办法
(一)学科兼职教研员不脱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科兼职教研员实行聘期制,一期三年,由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颁发聘书,实行动态管理。
(三)学科兼职教研员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的教研工作纳入学校课时。兼职教研员纳入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人才库,优先享有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学习的机会。
(四)建立学科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对兼职教研员每年进行一次考评,通过考评履职合格的可以续聘,对考评优秀者给予表彰,并作为遴选专职教研员的重要参考。若兼职教研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或考评不合格,根据情况聘期内可以随时解聘。
附件1:2024年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申报表.docx
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