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20名在职教师公告
为保障双流教育高质量发展,吸纳更多优秀教育人才,打造结构科学的教师队伍,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期盼。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双流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双人社发〔2019〕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在职优秀教师20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位于成都南面,坐拥双流国际机场,是一个改革开放以来从乡镇企业启航的中西部强区,现有公办学校(幼儿园)131所,民办学校(幼儿园)122所。其中,省级示范园3所、市一级示范园19所;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2所,义务段新优质学校25所;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高级技工学校1所。先后建成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当前,正围绕建设“中西部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加快构建“全链条”高质量教育体系,在“双减”“新高考”改革、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感获得感。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在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20名在职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关教学及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及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应聘岗位后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进行填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报考岗位、获奖情况等内容,其他相关资料拍照上传至“其他印证材料”栏。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可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置顶栏查阅)。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不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整个招聘程序均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变更后,应登录“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告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报名与考核时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1.初审。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2:1的岗位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初选,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根据应聘者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2.初选。初选方式为现场或网络面试,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2:1的比例确定最终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选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告知其参加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选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3.原件校验。暂定2024年4月中旬。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选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4.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精神,将收取面试费80元/人·次。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考核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
(三)考核内容: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根据应聘者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原件校验通过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五)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将在双流教育人才网(http://sljyrc.cdsledu.net/)和“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上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和“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教学岗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成都市双流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8-85816360(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成都市双流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583200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
附件: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20名在职教师岗位表.xls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