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托克旗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公告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20年鄂托克旗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3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引进对象
(一)实施范围
全旗各中小学校。
(二)引进对象
1.面向全国引进符合我旗各中小学计划学科要求的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主要为成熟教师和应往届研究生、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2.具体条件及要求
汉语授课: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原“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以及其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相对口。
蒙语授课: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原“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学段须为蒙语授课);内蒙古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高中学段须在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地区蒙语授课学校就读)。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相对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优惠政策措施
(一)实施教师系统事业编制政策
引进成熟教师、研究生、大学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旗教体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二)实施人才补贴政策
引进的成熟教师享受人才补贴政策,在保障原有薪资待遇的基础上,经考核每年给予高级教师15万元(税前)人才补贴,特级教师20万元(税前)人才补贴。具体考核细则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
(三)实施住房补助或提供教师周转公寓政策
凡引进的成熟教师、研究生、大学毕业生,可享受其中一项。
1.购买住房补助政策。选择自购住房的在提供购房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住房补助费30万元。
2.租赁住房补贴政策。选择租赁住房的给予30万元租赁住房补贴,分10年发放,每年发放3万元。
3.居住周转公寓政策。选择居住周转公寓(100平方米左右)的,服务期满后该周转房产权转移至教师本人名下。
(四)实施职称评聘优先政策。已评定高级教师职称的,旗人社部门增设特设岗位,分级优先聘任。
(五)实施家属随调政策。为引进的成熟教师家属就业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家属申请随调的,旗编办和人社部门给予办理随调手续。随调人员身份符合且是行政编制的,在有行政空编的情况下可调入行政单位,在没有行政空编的情况下可先行调入行政或其他事业单位。随调人员是事业编制的,可调入对应的事业单位。
(六)违约处理。如服务期不满10年而提前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等)的,按签订的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引进程序、方式和时间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实行网上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648736117@qq.com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13日至4月28日。
(三)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内容
1.应聘者须对照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网上报名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
成熟教师须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2020年鄂托克旗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研究生、大学毕业生须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2020年鄂托克旗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4)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先提供在校证明,待毕业后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邮寄相关材料
(1)网上报名后将上述个人信息材料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邮编:016100,联系电话:0477-6214883,联系人:乌云格日乐,13848575757;张慧,13847746449。
(2)邮寄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邮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5日。邮寄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
(1)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专业考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3)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专业考评
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专业考评,主要考评应聘者教育教学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基本素养。考评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评结果将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5.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旗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旗委组织部联合教体局、编委办、人社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上报旗委、政府审定。
6.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7.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成熟教师、研究生、大学毕业生人员经旗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试用1年,试用期内待遇与正式聘用待遇同等。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受聘人员签订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教体局分配使用。
四、本公告由鄂托克旗教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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