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全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24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2024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连教人〔2024〕16号)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报考连江县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报考连江县学校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拟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
(一)具体安排
审核时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前审核;
审核地点:连江县教育局11楼会议室(地址:连江县凤城镇西凤路6号天丰大厦)。
(二)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2,自行打印)顺序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1.《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可在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各1份。
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自行打印)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书打印件各1份。2024届毕业生允许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1份。此项仅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所在高校院系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连江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专业课教师两年内还必须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行业(协会)执业资格(或行业特许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国外或港澳等地区学历学位证书,另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相关证明。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
8.其他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无法提供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三、其他事项
面试资格审核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结果及面试工作后续事项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敬请留意。
咨询电话:0591-221376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附件:
1.2024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拟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pdf
连江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