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纳雍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100名,均为中央"特岗计划”,其中初中5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小学50名,用于招聘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详见《纳雍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考虑到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退伍军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 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中央“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査-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x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纳雍县教育局招生办(经开区三号楼二楼大厅)
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5)报考初中岗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于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学位证书。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全市统筹下,由县教育局具体落实。
县教育局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毕节市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附件3),于2024年6月7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等11个学科。音乐、美术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试讲(试教)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合格线另行公告,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加分,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以笔试成绩仍不能确定的则追加面试,以追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以笔试成绩仍不能确定的则追加面试,以追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录取人员分学段、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时间、选岗地点和选岗学校岗位另行通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并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派遣到选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4年8月7日前县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纳雍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附件4)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委编办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待遇保障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指导和配合县教育局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细则、做好招聘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特岗教师管理,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相关部门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纳雍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工委书记和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管招聘录用工作和县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教育、人社、县委编办等部门抽专人具体办公,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配合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实施我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各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四)教育部门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进行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县教育局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我县将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我县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咨询电话
纳雍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0857-3536723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及纳雍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举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细则由纳雍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纳雍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纳雍县教育局 中共纳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纳雍县财政局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