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鲁教师函〔2024〕11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为聊城市茌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四)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24年7月12日)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自动丧失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考察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岗位专业限制。
(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空缺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
(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九)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含试用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能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09:00-7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茌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和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招聘考察的内容。
(二)单位初审时间:
2024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7月18日9:00-7月20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茌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保存时间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请于7月17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cpzjzxrsk@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635-5101909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报名登记表;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应聘人员应考步骤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茌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专业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签字捺印(资格复审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的确定和资格审查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务费70元,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工作由聊城市茌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熟练完成操作任务的专业基本技能,运用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构成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20%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还相同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招聘的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其他
(一)《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公开招聘机关无关。
(三)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报考人员发布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由聊城市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635-5101909
监督电话:0635-729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