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委办发〔2016〕27号)等有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下属学校计划面向我市定向培养师范生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学校 |
1 |
初中语文 |
1 |
南马镇中 |
2 |
初中心理 |
1 |
巍山镇中 |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聘对象
与教育局签订过《定向培养师范生协议书》的2024年本科或研究生(硕士)毕业生。
2.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2)身体和心理健康;(3)东阳市户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0—11日,地点: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行政中心大楼0314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东阳市2024年面向定向培养师范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作放弃处理,不再受理。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择岗
经教育局资格审查,按通过审查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后直接进行考试。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组织。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试讲。考生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3.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4.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时有效。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入围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签约聘用
拟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签约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6655177
附件: 东阳市2024年面向定向培养师范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