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人事代理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管理暂行规定》(渭职院党发〔2017〕19号)精神,结合学院发展和工作实际,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3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职数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为所公布学科内专业。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及相应的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前取得。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12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试讲、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除报名外的其他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四、应聘材料
(一)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表);
(二)个人简历;
(三)其他应聘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的扫描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一)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12日08:00至2024年7月16日18:00前将上述应聘材料发至邮箱wzyrsclzk@163.com。应聘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发送主题请按如下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最高学历”。
(二)对于应聘材料初审通过的人员,将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谈试讲
(一)面谈试讲主要采取微型课的方式,重在测试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本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较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心理测试
面谈试讲结束后,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如有潜在心理问题不予聘用。
八、体检
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将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限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并再次对考察人员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十、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我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渭职院发〔2017〕19号)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我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3-3033128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