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实验中学(原“嘉兴南湖国际实验中学”)是一所由国际教育为特色的民办学校转公办的浙江省现代化学校,2023年8月组建成立嘉兴南湖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校以“对学生一生成长负责,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为办学宗旨,遵循“品位至上,创新超越,共同成长”的办学理念,以“励志、明德、格致、达雅、笃行”为文化内涵,培养具有“南湖情怀,全球视野”的优秀学子。
学校被评为2023中小学美育成果展“百佳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浙江省人工智能特色学校,浙江省亚运姐妹学校,嘉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嘉兴市首批未来家”人才能培育试点校,嘉兴市第二届科技创新“苗圃奖”,嘉兴市科技教育先进集体,嘉兴市“青少年积极教育行动种子学校”,嘉兴市网球特色学校,嘉兴市无人机特色学校等。科学学科组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教研组。学校连续十四年荣获南湖区办学水平考核一等奖。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要求 |
1 |
初中数学 |
1 |
数学及其相关专业 |
2 |
初中科学 |
1 |
科学(含生物、物理、化学)专业 |
3 |
初中社会 |
1 |
政治、地理、历史及相关专业 |
4 |
初中美术 |
1 |
美术及相关专业 |
5 |
初中音乐 |
1 |
音乐及相关专业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浙江、江苏、安徽)范围内义务教育段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在职教师(其中南湖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在职教师除外)。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7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第2、3条相对应的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第一类:在职教师
1.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②硕士研究生或曾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能力比赛或班主任工作能力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团体赛排名前三名及以上;
③南湖区在职员额管理备案教师。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对于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育教学业务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4.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二类:应届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其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即可);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周三)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嘉兴南湖实验中学笃行楼五楼报告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122号);
3.第一类在职教师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
(3)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4.第二类应届毕业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附件3),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主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等,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本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由嘉兴南湖实验中学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的考试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地点嘉兴南湖实验中学笃行楼五楼报告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122号)。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按准考证信息为准。
(2)免笔试。报考人员符合一下条件之一的,免笔试。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获省市(地级市)优质课一、二等奖;县级及以上教学能力比赛或班主任工作能力比赛一等奖个人荣誉或团体赛排名第一;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任期内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名班主任(其他荣誉不列入)。
2.面试。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进入面试比例。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地点:嘉兴南湖实验中学(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122号)。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问答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报考初中美术、初中音乐的考生同时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得分占面试总分的3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免笔试人员的,免笔试人员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在职教师在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在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决定聘用后,拟聘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报到前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与应届毕业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六)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若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实验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实验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73-83389826(宋老师)
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南湖区教体局),0573-82838339(南湖区人社局)
嘉兴南湖实验中学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