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招聘派遣制教师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是苏州高铁新城属地管理的全日制公办学校,苏州高铁新城管委会和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创办,由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派驻专业团队管理。学校位于苏州高铁新城板块核心区域,蠡太路678号,距长三角交通枢纽苏州高铁北站1.5公里。拥有高标准、高品质、现代化的校园,占地93亩多,建筑面积7.8万多平方,总投资约5亿多元,小学建设规模为10轨60个班。
因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18名,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01、 招聘岗位
02、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不限户籍。
(二)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学历须为师范类毕业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的(见附件2)不受师范类限制;研究生学历不受师范类限制。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三)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备报考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报考学科省特级教师、省名教师骨干称号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正高级教师以及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获得区(县)级以上称号者优先。
03、 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含纸质材料寄送)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在线报名,同时寄送纸质材料。
(网上在线报名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同时寄送纸质材料(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寄送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蠡太路678号 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北门(请注明:应聘材料)。收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12-69579086。
(三)纸质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材料请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资格审查登记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部份数齐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实行网签的需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④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的以上三项材料本科和研究生的均需提供);⑤全部学段的学业成绩单;⑥教师资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证明;⑦普通话等级证书;⑧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
在职教师:①资格审查登记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③全部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就业相关证明(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⑦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于应聘当天现场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以及相关材料非真实有效的,取消考试资格。
04、 其他招聘考试及办法
1. 初审、筛选。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并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筛选的人员参加招聘考核。
2. 招聘考核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核以模拟上课、现场答辩为主。
05、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按照招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拟录用协议》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06、体检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07 、录取
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报苏州高铁新城管委会批准后,着手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录用;在职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1.本次招聘的教师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签正式劳动合同,委派到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工作。待遇参照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公办教师。2.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享受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管委会教育人才奖励政策相关待遇。)
08、 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66150030。
09、 本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小学0512-69579086
附件:
1.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招聘派遣制教师报名表
2.部分高校名单
报名表和部分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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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