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石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合同制教师6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编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教师6名。其中:高中数学2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地理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高中学段并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4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8:00—2024年8月29日18:00
2、报名地点:灵石一中文旌楼一层(学校办公室)
3、咨询电话:
15303549231(李老师)
13453205053(郑老师)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要求:
(1)报名者需如实填写《灵石县普通高中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1)。(电脑填写A4纸打印,手工填写无效)同时交近期红色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2)报名者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达该比例,按规定比例核减,核减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讲课成绩×80%+答辩×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讲课:讲课内容为本学科必修一教材内容。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20分钟,总分100分。
(2)答辩:应试者现场抽签回答问题,总分100分。
(3)参加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讲课成绩不达70分的不予招用。
(4)考核结束后,根据各选聘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按讲课成绩高低顺序决定排名。
(5)考核总成绩在灵石一中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招用
1、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时间(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将个人档案、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交灵石一中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在灵石一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灵石一中将拟招用人员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备案。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学校须及时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及调整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合同制教师招用期间,学校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县教育局及灵石一中纪检监察组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4-7720600
监督电话:0354-7618659
举报电话:0354-7618610
灵石一中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