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墨玉县招聘教师【892人】
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墨玉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共计892名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普通高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外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9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9年6月10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和普通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以《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符合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符合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对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到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19年8月5日10︰00-8月28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在www.myxjyj.cn,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填写报名所需信息。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提供报考信息有误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2019年8月5日-8月30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形式。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且不能来墨报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到和资格复审(2019年8月10日-8月30日)
资格复审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报名表(户籍所在地需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
(四)领取准考证
由教育局制作面试准考证并下发到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手中。
(五)面试
1.面试由教育局负责实施。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