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小学语文产假顶岗教师1人(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予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证书。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24年9月27日。
2.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滨水学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以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bsxxbgszp@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3.联系电话:0592-6193803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
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录用情况将公示在本校校外公示栏。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