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20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30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区任教的教师。
2.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具有留杭资格的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另,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1)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上);(2)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2020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9届、2020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5)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2020年5月31日下午17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陆杭州教育网教职工招聘平台:http://edu.hangzhou.gov.c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教育发布。
进入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报名。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杭州教育发布—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考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在职教师报名须上传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0年6月3日在杭州教育网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职高和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4.网上调整报名
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资格复审
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学校汇总后统一到市教育局进行查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杭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4条第1、2、3款)和社会人员(招聘条件第4条第4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招聘计划中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477133、8706132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60544。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