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22〕23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大理州实验小学急需紧缺教师进行“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大理州实验小学创办于1959年,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唯一的一所省级实验小学。“办学目标明,育人环境优;队伍素质好,教育质量高;学生负担轻,学习能力强”是大理州实验小学的三大特色。学校先后荣获首届“全国特色学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首届“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先进集体”“全国优秀(示范)家长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学校”、2023年全国“书香校园”“云南省实验小学”“云南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学校”“云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首届“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160余项国家级、省州级荣誉,学校党组织被命名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南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学校团支部被命名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学校少先队被命名为“全国红旗大队”。学校的办学经验特色被选入《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云南教育》,推向世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大理州实验小学2025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院校限制。具体本科大学名单见附件5。
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大理州实验小学2025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关条件要求,凡因查看不清楚,造成报名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报名截止之日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7.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统筹和指导下,由大理州实验小学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专业测试(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24:00止。
2.专业测试(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并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签字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扫描成PDF格式和报名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yxx2125091@163.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岗位+姓名”。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并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报名汇总表和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到大理州实验小学(大理市下关街道龙溪路玉翠巷60号)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报名无效,不能参加后续的招聘工作。
2.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等)。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资格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体育”和“体育与健康”,“英语”和“外语”,“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视同为同一专业,“小学全科”可报考所有小学教师岗位。
4.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书或高考报考录取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一切后果。
5.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学校联系。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拟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网络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招聘环节。具体审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报考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直接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考核采用试讲、实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采取考核方式一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方式二: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超过1:3的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程序进行。专业测试(笔试)结束,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采用试讲、实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综合成绩高者胜出。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专业测试(笔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以公告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进入体检人员,由学校提前通知考生本人,并安排专人带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生理期或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生理期或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其中应届生待毕业后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入职查询、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州教育体育局在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1.面试考核前提出放弃的;
2.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5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收取就业推荐表,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入职查询、公示,考察和入职查询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校园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大理州后续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十一)岗位待遇及试用期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六、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或高考报考录取时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名称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进行严肃处理,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此次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17869016893(肖老师)
电子邮箱:syxx2125091@163.com
详细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龙溪路玉翠巷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