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5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由于首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较多,且部分岗位专业重叠,本次招聘报名和考试分两轮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5月15日—6月10日)。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汉寿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第一轮5月26日上午8:30—28日中午12:00),(第二轮6月8日上午8:30—10日中午12:00)。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汉寿县教师培训中心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须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3.现场领取准考证(第一轮6月2日),(第二轮6月16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窗口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教学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内容。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未超过3:1的只进行面试(对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报名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第一轮6月3日),(第二轮6月17日)。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第一轮6月7日),(第二轮6月21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试讲范围见公示。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分必考项目和特长展示,其中音乐必考项目为视唱、钢琴弹奏,体育必考项目为初、高中教材所涉及内容,美术教师专业技能测试为静物素描。
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
面试时长均为10分钟。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教学试讲×40%+专业技能测试×6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6月25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0736-2858181 0736-2862300。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因县内在职教师调动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公开招考岗位不接受县内在职教师报名。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原985、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聘用为正式教师后,可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汉寿县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汉办发〔2018〕2号)精神,享受人才引进奖励。
5.对县内紧缺学科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学历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招聘录用后一年以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两类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持有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以上)。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招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将予以解聘。
7.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汉寿县教育局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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