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新源小学非在编(顶岗)教师招聘简章
我校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顶产假语文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低段顶产假语文教师1名(上班时间:2024年11月-2025年4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需提供近半年由二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4.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5岁。
5.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
2.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新源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2859247557@qq.com,邮件及报名表请命名“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3.联系方式:0592—6221969、15880291265(林老师)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5.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招聘结果将于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新源小学非在编(顶岗)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厦门市集美区新源小学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