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经审核资格符合的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www.hnrczpw.com)进入报名专区登陆报名系统点击“通知中心”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网(www.hnrczpw.com)。
(五)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其中小学教师岗位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教育法律法规、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等。幼儿园教师岗位内容为: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网(www.hnrcpzw.com)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网(www.hnrcpzw.com)公布。
(1)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4)成绩公布: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和海南人才网(www.hnrcpzw.com)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
②《海口市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下载附件2)。
③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
④工作经历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劳动合同)。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复审,符合条件的将公告形式通知进入面试。
(六)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被考察者须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3天内申请复查。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竞岗考试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南人才招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时间待定)。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补录人员依次递补。
(九)签约与服务期限
被聘用教师须与学校(幼儿园)签订5年定点服务期限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十)考核
被录用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琼山区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同等在编在岗教师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将全部安排在镇小学及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6595821;0898-66595819
监督电话:0898-65826136
附件1、《海口市琼山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海口市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海口市琼山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