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三明市人社局《关于核准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18年三元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三元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教师6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18年三元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下同),2018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18年三元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7.三明市辖区内在岗在编的公办学校教师均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福建省考试院门户网站)。3月18日- 3月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8年8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1.笔试。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2.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区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14日至5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三元区政府网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