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研究、新疆医科大学党委会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建于1958年9月,为教育厅直属、新疆医科大学主管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46.81平方米,绿化面积518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6861平方米,有300米的室外人造草坪环形运动场,有700平方米的室内运动场。生均图书量、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面积、学生配备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均达九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国标。学校建有理、化、生实验室、录播教室,微机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劳技教室、创客教室、图书阅览室,校园广播室、校园电视台、电子备课室、多功能厅等,同时共享新疆医科大学的优势办学资源。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成绩喜人,取得了许多骄人的办学荣誉。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8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小学体育教师3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小学科学教师1名;会计1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七)应聘者应取得招聘岗位所公布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5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org/)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本次考生报名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考生按要求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5日19:30(京时)前将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重命名为“考生姓名-资料名称”)打压缩包后以“岗位编码-考生姓名”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jykdxznxx@163.com)审核。
(二)考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名材料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1.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8.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9.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0.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受疫情影响,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三)咨询电话
0991-4362747马老师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
八、资格审查
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考试
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等相关工作。
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及试讲、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结构化面试及试讲占总成绩30%,试工占总成绩30%。
会计岗位考试分为笔试、结构化面试、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30%,试工占总成绩30%。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具体笔试、面试、试工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2.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二)面试
1.教师岗(结构化面试及试讲)
结构化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告。结构化面试、试讲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会计岗(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告。结构化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及试讲×30%+试工×30%
会计岗: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30%+试工×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全程监督指导)。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考察
1.学校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历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991-436235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docx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
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