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总岗位共21个(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A类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
3.2020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的非广东省户籍、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暂缓就业期限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B类岗位,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截止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连续2学年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
以上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见大亚湾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6.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
二、组织程序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资格审核→3.对考生提交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4.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含考生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5.网上打印《准考证》→6.组织考试(笔试→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公告→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7.组织体检→8.审档考察→9.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7日至19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31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
(二)资格审核
由区宣教局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年龄、政策加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对考生提交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由区宣教局另行制定评分方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由评委组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只作为选拔笔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生“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1:5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不足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
考生必须服从评委对自己提交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四)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含考生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和入围笔试人选)。
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含“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和入围笔试人选)。
(五)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入围笔试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六)组织考试
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区宣教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1号)有关规定及本实施方案另行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教育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七)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八)审档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宣教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四)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和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六)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七)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所有截止日期计算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大亚湾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监督投诉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大亚湾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大亚湾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