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
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为我国第一所服装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89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现设有9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学院,2个教学部门,以及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各类学生近9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千人。设有“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及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有国家级、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近300个。还建有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民族服饰博物馆。
学校拥有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了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大批教师是在服装服饰材料等领域具备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学者,其中多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学者、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十佳设计师等。学校扩大开放办学力度,积极聘请国际高端人才资源担任特聘教授,聘请原英国特伦特大学副校长Ann Priest教授任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国际院长、凤凰卫视知名主持人吴小莉任时尚传播学院院长。
学校形成“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现代服装时尚教育教学体系,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服务社会,成为行业产业发展和时尚设计、文化创意领域的人才与创新高地。学校致力于现代生活方式设计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及民族服饰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被誉为“中国服装设计师的摇篮”。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被《时装商业评论》(《Business Of Fashion》)评为中国最好的时尚高校,在全球时尚教育院校本科课程中位居前列,研究生课程“最佳长远价值”国际排名第2名。真正成为了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时尚高等学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具有海外留学背景优先。
6.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留学人员进京落户条件。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且行政关系在京。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人才类别及岗位需求
(一)教师岗位
(1)招聘对象:2020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岗位需求(见附件)
(3)薪酬待遇
教师岗位全部实施预聘长聘制。对于新入职教师,学校给予6-8年的预聘期;预聘期结束后通过评审者可晋升为长聘副教授,未通过者须在规定期限内调离学校。
(二)学生工作、其他专技岗位、管理岗位
1. 招聘对象:2020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 岗位需求(见附件)
3. 薪酬待遇
按照现行的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资格审查。各部门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初试人员名单报人事处进行审核。
4. 部门初试。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部门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5. 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6. 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 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查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9.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ift)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6月15日。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本年度招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入职,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资格。
3.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9602 邮箱:rsc@bift.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北京服装学院2020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二批)》.xlsx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