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2020年全球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球招聘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第1号)》(临府〔2020〕27号)和《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0年全球招聘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临府〔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212名。
一、招聘岗位
根据需要,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不纳入编制,被聘用人才与县教育局签订用工协议后上岗)共计212名,其中校长1名、幼儿园园长2名、骨干教师124名、普通教师8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临高县2020年全球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技能或教师资格等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校长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所持教师资格证为语文学科的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余学科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不限科目),有校长培训证明;
(3)女性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7日后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下(1964年6月17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担任校长的工作经验不低于5年(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2.园长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有幼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证;
(3)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后出生),担任园长的工作经验不低于5年(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3.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
(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余学科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7日后出生),担任骨干教师的工作经验不低于5年(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心理骨干教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6)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4.普通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非教育类专业应聘人员,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一致);
(2)具有与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3)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7日后出生);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6)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与考试两种方式招聘。应聘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的由临高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招聘;应聘普通教师的以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考核招聘(针对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
考核招聘通过组织业绩评审进行,分为业绩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两个阶段,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业绩材料评审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即可。业绩材料评审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则进入面试答辩阶段。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无人应聘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面试答辩得分占60%”折算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试招聘(针对普通教师岗位)
考试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进行笔试,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按照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材料(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49)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7日9:00-2020年6月23日17:00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照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准备本人证明材料。
需提交个人材料如下(为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度,请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上传个人材料扫描件并调整好图片大小和方向):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名版扫描件;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毕业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
(5)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或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扫描件,格式见附件4。如通过笔试和面试,待考察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考察资格,按决定考察人选顺序依次递补;
(6)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幼师)资格证扫描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并能在2020年秋季开学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可提交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认定职能科室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通知书”扫描件;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截图无效);
(7)与岗位要求相符等级的普通话证书(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截图无效)扫描件1份;
(8)应聘校长、园长及骨干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交职称证书、任职工作经验证明、校长培训证明、园长资格证、校长(园长)任职文件、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上述证件作为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请完整提供);
(9)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
(10)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业绩材料评审和笔试环节。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在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7:30-2020年6月24日17:00,在此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改报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关闭后,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组织业绩材料评审和笔试
(1)组织业绩材料评审(针对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
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着重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校长、园长、骨干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确定进入面试答辩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组织笔试(针对普通教师岗位)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成绩统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普通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交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个人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提供材料不全、相关主要材料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校长、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岗位的,无需参加笔试,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全、相关主要材料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5.组织面试答辩和面试
(1)组织面试答辩(针对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岗位)
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重点评审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对校长、园长应聘人员主要评审其教育思想、办学思路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方式进行;对骨干教师应聘人员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组织面试(针对普通教师岗位)
面试采用试讲、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统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阶段。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各项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成绩相同的,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按业绩材料评审分数高者进入考察环节,普通教师岗位按笔试分数高者进入考察环节;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业绩材料评审分数相同的,取面试答辩分数高者,普通教师岗位笔试分数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若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业绩材料评审分数和面试答辩分数皆相同的,按职称、学历、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等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若普通教师岗位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皆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察和体检通过后将一并录用。
受疫情影响,将视疫情情况决定考察方式和时间地点并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
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不真实、准确的,取消招聘资格,经招聘工作组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为考察对象(各项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若出现同分情况,递补顺序与决定考察人选顺序相同)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组同意,按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同分情况,递补顺序与决定考察人选顺序相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查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选岗
(一)选岗
体检结束后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按业绩材料评审分数高者优先选岗;普通教师岗位按笔试分数高者优先选岗;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业绩材料评审分数相同的,面试答辩分数高者优先选岗,普通教师岗位笔试分数相同的,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选岗;若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业绩材料评审分数和面试答辩分数相同,按职称高低、学历、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等情况确定选岗顺序;普通教师岗位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皆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二)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考察、体检及选岗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后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按年薪制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签订特设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续签。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聘期内,在用人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择优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于已满编但本年度有退休空编计划的事业单位,可按程序报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采取先进后出方式办理入编手续。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依次替补。应聘普通教师岗位的,入编工资待遇与同等条件教师相同;应聘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岗位的,办理入编手续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校长和骨干教师工资待遇与同等条件校长和骨干教师一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园长入编待遇则保留年薪制。受聘人员入编前,不能享受绩效总量考核奖励。享受年薪制的入编前后均不能享受绩效总量考核奖励。
七、待遇
特设岗位教育人才年薪由底薪+绩效两部分组成,绩效部分按受聘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以下分别发放100%、60%、0%。博文学校校长岗位年薪为工资30万+绩效10万;机关幼儿园、江南幼儿园园长岗位年薪为工资20万+绩效5万;骨干教师岗位职称为中小学一级职称的年薪为工资15万+绩效5万、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年薪为20万+绩效5万;普通教师岗位年薪为工资6万+绩效2万。
受聘人员参照我县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人员参加五险一金,退休返聘人才以参加商业保险为主。
八、回避制度
此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即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以上事项具体由教育系统人才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898-28262663
附件1:临高县2020年全球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临高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