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海丰县高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㈡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职位和招聘对象
详见《2017年广东省海丰县高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应聘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下午2:00)-25日上午(9:00)带齐相关材料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华中师范大学网站招聘启事。
㈡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招聘现场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其中,国有单位在职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请应聘者将以上材料复印件提交邮箱审核。
2、面试
面试由教育局组织评委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3、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的安家费八万元补助。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东省海丰县教育局人事科林老师联系电话:15019578193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