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0年省属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93号)和《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规定,我市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市的2020年省属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签约服务我市的2020年省属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村建制幼儿园,8人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签约的方式
四、招聘时间
2020年6月18日下午3:00-6:00,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招聘当日下午3:00前到达招聘地点报到。
五、招聘地点
射洪市教师培训学校(射洪市环城南路71号)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生证以及学习经历、获奖情况等证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到招聘现场报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考核。
(二)面试考核
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参与指导和监督。
(三)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现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通过就读高校提供)。具体招聘学校由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聘。
以上招聘程序需由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七、后续程序
(一)体检
拟招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政审考察
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政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政审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报到聘用
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于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件到市教育体育局报到(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按学校官方发布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时间为准)。选聘学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各学校与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按照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所有参加面试考核招聘人员需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app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凭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入招聘现场。
2.解释权归属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
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25-6982974。
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