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㈡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广东省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品行;
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31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陆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605663131、5661036。
3、报名需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其中,国有单位在职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㈡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面试地点直接面试。面试地点设在陆河县陆河中学。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12日上午9时至12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必须在同一考官组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办法由评委评分确定入围人选。
㈢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考生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前向陆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验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鉴定证明。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河县教育局教育云平台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县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3)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少服务三年,方可申请调动)。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现已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拟聘人员,免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陆万元补助,合同服务期(3年)内,每月由陆河县教育局发给特殊津贴壹仟元。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