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结合沙市区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报考高中学段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沙市区2020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沙市区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18日(周四)至6月26日(周五)截止。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本次教师招聘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shi.gov.cn/)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岗位直接到校,考生将《沙市区2020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张电子版,一张签名后的扫描版)、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上传至ssqjszp@163.com邮箱,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下午5:30。(《沙市区2020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
(二)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缴费。考生笔试缴费按照相关部门颁布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0日8:30至17:30在沙市区教育局凭考生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告知考生。
(三)笔试。暂定2020年7月11日8:3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进入考点前需出示当天健康绿码和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对体温超过37.3度的严禁进入考点。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审查范围。考生可通过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审查入围情况。
资格审查由沙市区教育局负责。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若无人替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进行公告。
(五)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进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沙市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放弃)的,考核小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沙市区教育局、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八)公示和录用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经沙市区教育局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经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2.岗前培训。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3.聘用。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及其沙市区教育局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沙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沙市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由沙市区教育局、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6-4313739、4313701、8201607
监督电话:0716-12380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