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98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报件》(汕府办综文〔2017〕6-37号)等规定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组织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公开招聘2019年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全日制大学本科和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下同)。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对象
公开招聘98名新教师。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33名,其中职教中心6名、澄海中学(高中部)8名、实验高级中学(高中部)7名、苏北中学7名、华侨中学5名;招聘2019年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65名,其中东里中学7名、澄海中学初中部15名、实验高级中学初中部15名、实验学校7名、澄华中学6名、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小学5名、实验小学6名、广益小学4名。招聘学校、学科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19年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四、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
五、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的方法和要求
1.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分重点高中组(研究生组)和中小学文科组、中小学理科组、中小学术科组(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其他学科),符合招聘范围的毕业生本人现场报名,同一组可以报中学和小学各一个志愿。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双面打印,同时用手机或电脑扫描附件《预报名登记表二维码》填报有关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6)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属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凡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7月15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