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陵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精神,顺利做好省属高校德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招聘23名高中、初中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招聘高中专业教师20人,具体岗位如下:数学2人、外语5人、物理1人、化学3人、生物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人、地理3人。
拟招聘初中物理教师3人(第三中学、实验中学、开元中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顺利毕业的2020届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生。
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招聘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⑶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于6月17日至6月20日,采用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乐陵市公开招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和在校取得的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以“报考学校+学科+姓名+毕业学校”命名的压缩文件打包发送到邮箱LLszhp@126.com邮箱。
报考人员提供照片类材料必须是原件照片,务必清晰。要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岗位名称一经填写,不能变更,否则因填报信息变化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如报考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彩色打印)、《2020年乐陵市公开招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020年乐陵市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两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在校取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佩戴口罩。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报考的学科,抽取课题。写试讲教案,依据现场抽签确定试讲顺序,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面试地点:乐陵第一中学实验楼
5.面试时间:6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
面试结果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选择工作岗位,双方达成就业意向。
四、考察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意见。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其他受聘人员也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与空缺岗位专业一致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无县(市、区)与其签约的情况,由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县(市、区)剩余岗位计划情况,统一进行岗位调配。
七、有关说明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0534-6262921
邮箱:LLszhp@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附件2:2020年乐陵市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2020年乐陵市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诚信承诺书.doc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