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区外优秀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外优秀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
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二)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格、户籍等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区外优秀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报名
(一)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20年7月3日09时--2020年7月6日17时
网址:http://zp.lcedu.net.cn:9090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7日09时—2020年7月15日17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中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注明缺失的内容,报考人员须在现场确认环节补全。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16日09时—20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后,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布。
六、面试(满分100分)
(一)面试时间、地点为: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课堂试讲
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三)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在鹿城公务网公布(http://www.lucheng.gov.cn/)。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其他规定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8826280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附件:
附件1: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区外优秀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xls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