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学能力测试
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时间、考场安排于2019年3月10日21:00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教育局-人事信息)http://www.huadu.gov.cn/gzjg/qzfgzbm/jyj/rsxx/公布。
测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提前30分钟准备,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前两项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3.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五)确定签约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签约人选;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为签约人选。
进入签约人员名单及笔试人员综合成绩于统分结束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教育局-人事信息)http://www.huadu.gov.cn/gzjg/qzfgzbm/jyj/rsxx/公布。
(六)签约
招聘单位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体检不合格,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签约环节若出现职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采取向考生毕业学校了解情况与外调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教育局-人事信息)http://www.huadu.gov.cn/gzjg/qzfgzbm/jyj/rsxx/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录用后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本通告所指的期限及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二)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通告,符合职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签约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期5年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公开招聘考试。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六)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20-36898754,18818390137;监督电话:020-36892602。
(七)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附件:1-4下载.zip
1.2019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2.2019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3.2019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4.2018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