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四场)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四场)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数学、生物,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8个学科共38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授课,即正常上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须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指以下两类人员:
1.2020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9年底或202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2.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的,以及2018年毕业(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按规定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指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2年7月7日之前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按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中学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要求具有小学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2.社会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30周岁以下;
(3)2019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中小学校任教。
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条件适当放宽:
①高明区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②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临聘教师以及区沧江中学或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任教的临聘教师、校聘教师,学历学位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四场)》。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招考单位已根据用人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2)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7月7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7日之后出生。
(4)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20年7月7日)。
(5)高明生源:从高明区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的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流程:
①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有关资料,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②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7月9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6∶00。
③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面谈或专业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该证于面谈、专业试和面试等全过程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④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在面谈或专业试现场,须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或专业试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②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含无证件证明原件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报考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教师资质承诺书须提前准备,详见附件4)。
③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④近五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⑤中小学校任教工作经历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或专业试:
①时间:2020年7月中旬(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②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南路338号);
③方式:分学科进行面谈或专业试;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等学科进行面谈;
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科专业考试范围为钢琴、声乐和自选项目(即第二器乐、合唱指挥或舞蹈,美术科专业考试范围为素描、色彩,体育科专业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考生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绘画颜料、体育器材等。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6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谈或专业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
①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专业试,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
②时间:7月下旬(具体以通知为准);
③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④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5分。
3.成绩计算方式。
①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等学科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②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人员须留意报名系统的信息发布,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参加专业试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面谈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学在高明”网站(https://www.fsgmjy.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八、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7-8828232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四场).xls
附件2: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注意按自己符合的招考对象类别打印清单并提交材料).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