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百年京师特质, 融湖湘教育活力。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长沙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一体化民办非营利体制创新学校。空港城校区选址位于长沙空港城,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7000人左右,共174个教学班;浔龙河校区位于生态艺术小镇果园镇,一期占地面积约103亩,设计办学规模为2200人左右,54个班。
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校2020年计划招聘5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一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4、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及以上水平,报考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水平。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长沙县在编教师(含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教师待遇
1、所有教师高于当地同等公办教师工资30%,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为教师缴纳职业年金。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卓越教师或其他优秀人才,经理事会认可后另行商议其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体现在聘用合同中。
2、本次招聘的教师列入长沙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学校解决教师周转用房或教师公寓,学校食堂提供就餐。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招聘教师需服从两校区统一调配。
五、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长沙县教育局官方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提交信息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 7月9日16:00止(报名表请发至bnucs@qq.com,附件2个表格均为必填表格,文件请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科”)。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
1、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14:00-17:00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表。考生从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资历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复印件提交。
(三)试教、笔试
1、试教
(1)开考比例: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2)试教时量为10分钟,试教内容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指定。
2、笔试:试教成绩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须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学科笔试平均分方可入围体检。
3、试教和笔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周六)-7月12日(周日),具体时间根据资审通过人数决定。
4、试教和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试教成绩和笔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试教成绩×70%+笔试成绩×3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5、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长沙县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3、若此次招聘未发现合适人选,则计划空缺,纳入下次招聘计划。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电话:
0731-83075115(联系人:龚老师)(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0731-83075117(联系人:谢老师)(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