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组发〔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普洱市第一中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普洱市委教育工委研究,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普洱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作以下公告:
一、学校简介
普洱市第一中学是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建校于1972年,前身为思茅二中,校园占地面积260亩,现有教职工255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人;现有58个教学班(其中高中52个班,初中6个班),是云南省一级二等完全中学,2009年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2017年11月云南省7所中学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我校是普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建校四十多年来,学校取得了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云南省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一级二等、云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云南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与示范学校,云南省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等多项重量级荣誉。每年,学校围绕“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核心素养开展每月一次的特色主题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在科研实践、体育艺术、创新学习、学科竞赛等方面的积极性,取得了一系列的优异成绩,逐步形成了“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系列化层次化的德育工作,以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打造高效课堂,以体艺技均有所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第一中学拟公开遴选教师8名,其中,初中语文教师3名、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普洱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县(区)级及以下学校(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教师,不含工勤人员和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注: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遴选职位要求的,选调后,其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岗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必须与公开遴选职位一致。
3.具有与公开遴选职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作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教龄在5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的所有程序,考生须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发布公告。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第一中学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第一中学办公室(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初审。由普洱市第一中学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5。对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人数相应地裁减岗位数量,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考。对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与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四)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和普洱市第一中学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遴选岗位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不足比例的,可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的具体事项如下:
(1)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现场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小组严格遵守保密等有关规定准备面试题目。面试当天,在人大、政协部门的监督下由一名考生代表进行现场抽题,每名考生依次备课30分钟,备课结束后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设计依次进行模拟课堂教学,每位考生模拟课堂教学总共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其中:应试人员授课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考生提前结束除外,时间未到主评委不得提前中断考生教学>;考生授课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后,相应学科的评委向考生提问交流,随机提问不需事先准备,内容限考生教学科目或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时间5分钟内)。面试主要围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教学个性、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中间贯穿问答交流的方式,了解考生的沟通交流能力等。
(3)评委组成:设文科、理科2个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7名专业人员组成(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
(4)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结束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6)面试资料:评委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必须收集整理,留存归档;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教学竞赛、教学业绩、课题研究、荣誉表彰。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有关网站公布。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第一中学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拟遴选职位及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与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中递补。
(七)决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委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回避
遴选工作组织成员、遴选领导人员以及外单位专家、本单位同行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如有回避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向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回避申请,经批准后退出相关遴选活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人社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普洱市公开遴选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和普洱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2138573
普洱市第一中学办公室2122932
监督和举报电话:2123730(普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联系电话)
附件:1.普洱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3.普洱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第一中学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