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学校为清华附中协助晋江市人民政府筹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晋江市紫帽片区,占地约430亩,设计建筑面积21.66万平方米。学校办学设立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
学校吸收和借鉴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传承清华附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德修于行,行胜于言”的校风,为晋江人民提供优质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
学校拟定于2020年9月开学。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拥有教育理想与激情的教师加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内公办教师56名,其中初中22人、高中14人、小学20人,具体如下:
2021年上岗的教师在上岗前的培训学习可等同为试用期工作,详见下文“福利和待遇”部分。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研究生报考人员不限制学历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人员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专业对口。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2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
(三)招聘对象
1.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3.符合《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教育人才认定条件(见附件1)的泉州市外在职公办教师,且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在职公办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教育局和清华附中共同组织,由清华附中负责考试具体实施工作。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7日前,登陆清华附中网站(www.qhfz.edu.cn)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晋江地区招聘”进行在线填写简历,申请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2)请在备注里填写个人微信号。
(3)线上报名一经提交,无法更改,请提交前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并保证填写信息真实。
(4)建议使用WINDOWS系统,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网上初审和简历筛选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招聘组织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和简历筛选,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开考前6月 22日-6月29日上班时间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晋江市南山路112号)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http://www.jinjiang.gov.cn/ztzl/jjsjyj/)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三)线上笔试及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的报考人员将参加线上笔试及面试。由于疫情原因,采取线上笔试及面试模式。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工作人员会在规定时间通知应聘者笔试及面试内容,请收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在此期间请确保手机及网络畅通。
(四)线上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对象:
心理测试对象为进入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形式:
采用线上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工作人员将包括用户名、密码等具体信息告知待测人员,待测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上线完成测试。
(五)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综合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40%、60%权重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心理测试作为参考。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因报考人员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体检人选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公示、聘用及后续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1.体检。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http://www.jinjiang.gov.cn/ztzl/jjsjyj/)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福利和待遇
(一)符合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人才认定标准的拟聘用人员,可享受安家补贴、人才津贴、户口随迁、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职称评聘以及晋江籍优秀大学生回乡任教资助金等福利待遇(具体见附件2)。
(二)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和教育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最高可享受35万元的人才配套补助和奖励金(具体见附件4)。其中,符合《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中的教育人才认定条件的,可申请就高选择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的政策待遇。
(三)享受优质培训资源
1.新任教师培训
清华附中关注新教师专业发展,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课程素材,具备良好的研究底蕴,在新教师专业发展的课程设计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本年度录用的各学科教师,将参加清华附中一体化学校的新任教师培训,提升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知识技能、文化底蕴。
2.储备教师跟岗培训
储备教师于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赴清华附中本部,以跟岗培训形式接受培训。通过实践性教师培训的方式,帮助教师改进实际工作。储备教师在正式入编后参加清华附中组织的系统培训及跟岗学习可等同为试用期工作,经试用期 12个月考核合格后,参加教师职务评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http://www.jinjiang.gov.cn/ztzl/jjsjyj/)以及清华附中网站(www.qhfz.edu.cn)“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
(三)未在聘用一年内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取得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的,不予办理转正手续,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教育局和清华附中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及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晋江市纪委监委派驻晋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95-85660279,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95-85677278。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人社部门、清华附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清华附中负责解释。
关于招聘待遇及其他事项,请致电晋江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95)85660287,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 15:00-18:00联系人:张老师。
关于业务考核有关事宜,请致电(010)62789556,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00。
附件1:2020年晋江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的人才认定标准.docx
附件3: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政策待遇.docx
晋江市教育局
协助单位:清华附中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