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59号)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89号)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对象条件
(一)招聘名额
2020年我市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735名,其中南郑区115名、城固县110名、洋县80名、西乡县80名、勉县60名、宁强县150名、略阳县80名、镇巴县60名。
(二)招聘对象
以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特岗计划聘用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报考条件。凡汉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市教育局官站下载),可不受县区岗位设置标准中专业的限制,且符合学历及上述教师资格条件要求的,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报考。网报后在报考县区特岗办进行备案,由各县区特岗办汇总后统一报市特岗办。
6.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二、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22日起,将在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nzhong.gov.cn/、学研在汉中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其中:7月6日10: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各县区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上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体音美、信息、科学、小学英语等紧缺薄弱学科和深度贫困地区、山区县,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三)。
参加笔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笔试前14天内(7月15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汉中市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报考县区,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初公布,考生可登陆“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特岗办(设在汉中市教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由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20日前全部完成。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各县区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而削减或取消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调配交流。原则上岗位调整由县区特岗办牵头负责、人社局配合;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岗办在县区间统筹调配,确保不漏一岗。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0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5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区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县区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县区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首次补录未完成的县区,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10月15日)。10月15日前,各县区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4),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5);10月30日前,市上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省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具体各县区自行安排,但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八)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三、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应聘人员应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及各县区特岗办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笔试前现场查验。
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各县区特岗办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汉中市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表.xlsx
汉中市特岗办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