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河池市直学校通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普通高中、中职、幼儿园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硕士、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免费师范毕业生。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专业技术人才。
(4)取得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5)取得职业技能二级资格以上高技能人才。
具体岗位条件以《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专业要求。
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办法、方式、面试方法及要求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方式
1.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在南宁、桂林、柳州等地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各招聘单位要在2020年7月20日前,明确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招聘。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主考官1人),专业技术考官要占70%,但须保证招聘单位的考官不得高于50%;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三)面试方法及要求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者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核验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2.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公示。
(二)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中“落实工作单位”说明:根据《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常见问题解答》,“落实工作单位”一般是指毕业后曾经或当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附件:
附件1:河池市j教育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xls
河池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