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2006〕4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财会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5.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职教专业教师须在录用一年后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等。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武隆区公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xrsj.gov.cn/)和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公众信息网(http://www.wljw.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层次的一个招聘学科报名,各招聘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招聘学科之间不得兼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8日上午09:00—6月19日24:00期间,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wlxrsj.gov.cn/),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自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完整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特别提醒:因考生容易在报考专业上出现失误,此次报名,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学校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报名。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6月20日24: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6月21日24:00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已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招聘学科,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还其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6日9:00时后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9日(9:00-12:00;14:00-17: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武隆区就业培训中心(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24号)。
2.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身份证或户口簿、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武隆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2)。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在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讲课和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学科及层次的8分钟左右讲课内容,可另加才艺展示,舞蹈、幼教、美术学科岗位另加现场实作方式考查专业水平。会计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考查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招聘学科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应带好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1〕326号)执行。
(六)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如最后一名签订协议人选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普通话等级及分数、英语等级高者确定最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所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并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用,考生须自带)或《重庆市武隆区教师招聘协议》(往届毕业生)。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只能递补两次)。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报到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重庆市武隆区教师招聘协议》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武隆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到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教委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及以上,在武隆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武隆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77722036、023-77825998;
区教委:023-7772080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7782599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武隆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财会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武隆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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